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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要点》 等5个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4-03-16 字体:【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索引号:lyxzjj/1757496006158

隆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要点》5个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市场监管所,食品相关股室

现将《2024年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要点》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4年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和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4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4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要点》5个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隆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316

 

信息公开类型:依申请公开

 


2024年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要点

 

2024隆尧县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聚焦创建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目标任务,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抓手,围绕高位协调、责任落实、示范创建、社会共治四个方面,强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高质量落实

一、保障食药安委食药安办运行。一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高位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提请县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并以党委、政府名义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二是召开食药安委全体会、创建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会、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等重要会议,制印发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压实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责任。三是做好市对县、县对乡镇食品安全考核工作。提请政府开展食品安全表彰奖励活动,鼓励先进,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二、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按照省食安办和市食药安办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督查式调研、穿透式核查,实现全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覆盖率、承诺书上传率、督导完成率、问题整改率100%,问题发现率0.7%以上。一是首要做好迎接总局专项督查河北准备,全面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走深走实。二是强化食药安办职能发挥,针对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建立运用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三书一函”制度,推动党委、政府提高对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重视程度。三是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各乡镇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分层分级开展县乡村包保干部新一轮全覆盖培训,确保其及时掌握新的《实施细则》要求,高标高质按季包保督导。开展优秀包保干部评选表扬活动,激励先进。指导培树一批落地效果好的乡镇食药安办,适时开展现场观摩。四是常态化做好包保干部和包保主体动态调整工作。积极对接党委、政府,每季度提醒党政领导干部对包保主体督导检查,协调组织陪同入企督导。

三、全面攻坚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2024年是邢台市创城冲刺之年,将接受省级初评、国家验收。重点抓以下五方面工作。配合市局做好资料建档上报工作。协调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和市场监管局相关股室做好2022-2024年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二是做好点位提升工作。对全县18类明查和4类暗访点位进行全面规范提升,组织相关食品股室对各市场监管所点位进行督促指导,对隆尧县“千户示范 万户提升”食安邢台工程进行验收。三是做好示范引领工作。对示范引领项目明确分工、深度打造、创新举措,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引领样板工程”。四是持续做好创城简报上报工作,全方位展示创建工作进展,以点带面促进全域共建和整体提升。五是做好创城宣传工作。配合市局拍摄制作创城宣传片、暗访片,在国家、省级主流媒体发表创城工作经验成效,多层次、多方位开展创城宣传工作,浓厚创城氛围,提升创城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四、推动社会共治共享格局形成。一是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二是持续鼓励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三是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进一步加大乡镇食药安办和协管员队伍建设力度,结合志愿者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局和县局党组工作要求,按照“强监管、保安全、提质量、促发展”的工作总思路,以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为主线,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有效防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全力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一)加强分类指导。指导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合理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制定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自查率、报告率持续保持100%。指导小作坊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员每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坚决杜绝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实际管理“两张皮”现象。

(二)强化培训考核。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督指导能力。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培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履职能力。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两类人员”的监督抽考工作,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合格率达到 100%。

(三)组织点位提升抓好示范引领,加快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点位提升工作。通过培育示范点位、树立学习标杆,全面组织点位提升行动,通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点位提升,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风险防控能力

(四)开展隐患排查。对重点时期、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推进方便食品、糕点、酱腌菜、粉丝粉条、食品添加剂、调味品、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产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按照“一企一策”、“一品一策”制定化解方案,精准对系统性、区域性、苗头性、典型性风险开展整治,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组织风险研判。结合食品抽检、投诉举报、日常监管、舆情信息等,分析研判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掌握食品生产安全形势,切实提升“一域一档”、“一品一策”、“一企一档”三个清单质量。关注食品生产环节网络舆情,并能积极稳妥调查处理。

(六)抓好专项整治。结合上级安排的专项整治日常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常态化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对糕点、酱腌菜、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饮用水等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突出抓好产品出厂检验专项整治,严厉整治产品不逐批出厂检验、食品掺杂使假、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等问题。

三、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七)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按照监管频次、检查时间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新办理生产许可企业要及时进行风险等级评定,确保全县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率100%。把有害生物防控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有效防范化解鼠类等有害生物风险隐患和异物带入问题。配合市局对大型、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对抽检不合格等问题线索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新获证企业开展食品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同时,将高风险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配合省局完善重点监管对象列入和退出管理机制,提升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

(八)推进智慧信用监管。推进新技术、新手段的运用,完善食品生产许可、监管、食品追溯等系统平台功能。用好“河北省食品安全监管APP,提升执法效能。持续推进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联网智慧监管平台,实现远程可看、可控,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性和规范化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录入持续保持 100%,追溯系统平台食品生产企业实现全覆盖、全录入。建立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九)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加强《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宣贯,规范小作坊登记管理。结合实施告知承诺制,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沟通,督促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及时开展证后检查,确保小作坊符合登记条件。积极推进和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设,完善生产条件,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小作坊提档升级。

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落实高质量发展措施。持续推进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质量官考核配备工作,按照计划2024年拟在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培训配备32名食品安全质量官。引导企业实施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模式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并实施HACCP等管理体系,鼓励和引导规模以下企业建立实施HACCP等先进管理体系或运用先进理念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十一)推动监管队伍能力提升。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依托我县莲子镇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设立的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员实训基地,配合市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员业务培训,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培养一批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能力的监管“能手”,不断提高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水平

(十二)持续开展质量帮扶活动。继续推进“千企万坊”帮扶行动,重点针对新办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抽检不合格、生产场所条件相对较差、食品生产安全意识不强等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生产主体开展帮扶,为食品生产者解难纾困。帮扶食品生产企业不少于1家,食品小作坊不少于4家,确定帮扶主体清单,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确保帮扶取得扎实成效。

(十三)强化党建政治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用党的先进理论指导食品生产监管实践,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正风肃纪,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食品生产监管队伍,持续推进全县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取得新成绩

 


2024年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和特殊食品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4年,全县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和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局工作部署,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聚焦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突出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排查治理,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一、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指导食品销售企业、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配备符合要求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制定符合实际的风险防控清单,100%覆盖食品销售全过程风险点。二是强化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等进货查验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三是将有害生物防治作为食品安全自查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重要内容,配齐配全防鼠、防蝇、防虫等设施设备,有效防治鼠类等有害生物。四是增加抽查考核频次,大中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食用农产品机制交易市场等重点主体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抽查合格率达到100%;五是继续开展“放心肉菜超市”提升活动,创建更多省级、市级“放心肉菜超市”,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督促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完善全县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监管人员动态名单库。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和特殊食品大中型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100%到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100%建立。二是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三是贯彻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分层开展监督抽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100%,经营企业抽考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二、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三)全面做好体系检查、飞行检查和日常检查。强化日常监管为基础、体系检查为重点、飞行检查为补充的特殊食品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制定、实施特殊食品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切实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夯实日常监管基础。二是配合省、市局做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体系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三是扎实推进特殊食品销售单位“双随机”专项抽查工作。

(四)持续推进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以风险等级管理为抓手持续强化监管,全县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评定率持续保持100%,督促食品销售者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风险等级及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依托综合监管业务平台,监管人员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录入系统,检查结果录入率达到100%。

(五)加强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管理。一是按照《关于加快建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指导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二是督促指导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总部按要求办理食品经营管理类许可,实现风险等级评定全覆盖;三是督促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提交自查报告率100%;四是加强工作交流和培训,提升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一是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监管,以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植物油、乳制品、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种,以网络食品销售等为重点业态加强监管,全力维护节假日期间食品市场秩序稳定,切实保障全国两会食品安全;二是规范特殊食品销售秩序,持续开展特殊食品环节“守查保”专项行动,聚焦减肥、抗疲劳、调节血压、调节血糖功能保健食品和婴配乳粉、乳制品等重点产品,聚焦举报投诉和抽检监测发现的重要线索,聚焦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两超一非”等重点问题,全面排查处置和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三是开展食盐经营监督检查,发现和查处食盐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食盐碘含量不合格、将工业盐作为食用盐销售、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持续规范食盐生产经营活动。

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作

(七)持续加强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台账管理。一是督促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按规定查验供货方资质,索取进货票据,建立进货台账。食品销售企业建立完善进货台账,食品批发企业建立完善食品进销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二是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查处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不到位、未建立进销货台账或台账记录不全、票证和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继续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一是进一步巩固农村食品示范店创建成果,开展示范店创建“回头看”,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互查工作机制;二是持续整治规范农村大集(庙会)管理,培塑更多农村食品安全管理标杆;三是采取线上线下倒查摸排方式,进一步建立完善县域内农村食品批发商台账,开展年度全覆盖检查,督促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落实,强化信息化追溯,对重点主体进行行政指导和约谈。

(九)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一是进一步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成果,推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持续完善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二是持续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两查两专”专项检查活动,督促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核对标签及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信息追溯、广告宣传等主体责任;三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创建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全县创建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20家;四是持续开展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活动,传播特殊食品好声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十)持续开展婴配乳粉和特医食品销售行业质量守护行动。一是加快健全完善销售主体监管档案,明确具体监管人员,压实监管责任;二是加强对批发企业的监管,将批发企业纳入监管重点,推动批发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三是加大对医院、商场、超市、食品店、药店、母婴用品店等单位以及网络和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销售单位严格落实专区专柜、提示牌、消费提示等措施,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混放销售、未严格索证索票、虚假夸大宣传、误导诱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一是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禁限用药物专项整治,严密防范“瘦肉精”、注水注药肉、时令水果滥用甜味剂防腐剂等突出问题。二是开展进口食用农产品专项检查,督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者严格落实入场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和食用农产品溯源。三是开展“生鲜灯”治理回头看。

、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

(十二)强化智慧监管应用推行数字导航,配合省、市局完成放心肉菜超市示范单位地图导览功能的上线运行,扩大示范单位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完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分级分类“信用+智慧监管”。三是加强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大进销货数据采集力度,狠抓数据质量,加强培训指导,积极开展追溯系统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为食品监管做好技术支撑。


2024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4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安排,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强化风险防控,加大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助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讲政治重担当,持续抓好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一)全面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监督指导学校食堂、养老院食堂、医院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严格食品进货查验、环境卫生、有害生物防治、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食品留样等各环节监管。综合运用暗查暗访、责任约谈、定期通报、行政处罚四位一体工作法,严格执法监管,强化警示教育。深入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防严控严管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

持续推动校园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加强与教育、公安、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治理学校食堂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巩固省级食品安全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成效,开展标准化食堂创建扩面提质。2024年全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学校食堂达到69家,巩固“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使用成效,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校外供餐单位监管。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规范化管理体系运行,推动管理水平提升,2024年底,校外供餐单位全部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校外供餐单位“明厨亮灶+互联网”保持在线,规范开展远程监管,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四)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建立健全校园食品信息通报、风险会商、应急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食源性疾病和季节性疾病的预防,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严守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二、坚持科学监管,推进社会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质量提升

(一)提高社会餐饮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餐饮服务全流程 质量管控,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环境卫生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严把食品原辅料购进质量关,严格执行操作规范,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鼓励标准化管理体系运用,提升科学化经营管理水平。

(二)督促餐饮单位落实社会责任。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健康卫生管理,提升餐饮服务行业文明水平。持续推进制止餐饮浪费,指导经营者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分量适宜、绿色安全的餐饮食品。强化制止餐饮浪费执法和案例曝光,督促经营者法定责任和社会责任落实。

(三)加强社会餐饮单位监管。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日常检查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水平。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开展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承诺,按照“减油、减盐、减糖”等健康饮食要求提高菜品质量,加强面向消费者的宣传引导。

三、围绕重点领域,突出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一)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对网络订餐代理公司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问题发现和跟踪整改,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和行政约谈,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县首批创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示范经营单位10家。

(二)强化重点区域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中小学校等重点区域,民办学校,发生过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学校等重点单位,春秋季开学、高中考期间等重点时段学校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三)加强重点时段监管。针对元旦、春节、中秋、国庆、五一等重大节假日消费集中特点,以大型餐饮服务企业、旅游景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服务企业、农家乐等为重点区域,加强监管,严防发生区域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快速有效处置,进一步强化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保证经营管理全环节全过程合规。督促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加强对门店的监督、指导和考核,树立品牌形象。

(四)规范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完善县、乡镇、村三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教育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履行报告义务。督促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食品安全信息员规范开展事前事中指导。加强对承办者、经营者的管理,指导提升依法经营、规范操作水平。

四、科学谋划实施,做实做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安全保障

(一)做好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地区重要活动,中央、省、市领导来邢检查指导工作等重大活动安排部署,提前着手,及早谋划,积极探索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在严格完成既定目标工作基础上,优化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指导全市规范有序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分析研判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业务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重大活动保障预案,突出保障重点,细化保障措施,探索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保障重点活动期间餐饮食品。

五、聚焦两个责任,持续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一)深化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深入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指导经营单位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规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管理能力提升。

(二)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河北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准确评定食品经营单位动态、静态风险分值,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重点和频次,提高监督检查问题发现率,强化问题整改。持续推动河北省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及移动端使用,平台使用覆盖率达到95%,移动端现场检查使用覆盖率达到80%,全面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要点

 

    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和市局食品抽检工作各项要求,充分发挥食品抽检防控风险的技术支撑作用,遵循“四个最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科学制定计划,全面、均衡、持续、稳定推进全年食品抽检工作。按照省市对抽检工作分工及要求,科学制定年度抽检计划,对常规销售渠道、新兴销售模式全业态抽检。协助市局覆盖全县所有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保证食品生产源头的质量安全。加大对网络销售、网络订餐、直播带货、生鲜电商、网红食品、网红餐厅等新兴业态抽检力度。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旅游景区进行监督抽检,确保重点区域食品安全。覆盖地方特色食品,保护地方特食食品质量声誉。要合理分配不同季节、不同环节、不同业态的抽检比例,增加网络抽检比重,确保每季度抽检量,避免同一生产企业被多次无效重复抽检,规范开展抽检合格备份样品捐赠活动,提高备样利用率。每季度完成全年总量的1/4,2024年全市场监管系统食品抽检密度不低于4.8批次/千人。全力配合省局和市局开展好食品抽样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校园食品等重点风险场所区域抽检。按照总局和省局、市局要求,聚焦儿童食品、校园食堂、直播带货、生鲜电商、网红餐厅、餐饮外卖、“两超一非”、农村地区食品等八个群众关注和风险较为突出的问题,开展监督抽检。结合本地食品产业发展实际和食品消费特点,对高风险产品、企业、区域、场所、投诉举报的重点问题实施重点抽检。紧盯食品安全风险点,加强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两超一非”抽检力度,禁止只检标签、滥竽充数。做好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加强受灾地区集中调拨、捐赠和市场销售食品的抽检监测。要加强媒体舆情、日常监管、举报投诉等信息分析,充分利用国抽平台和统计分析系统,做到常规抽检、专项抽检、应急抽检、跟踪抽检有机结合,检管实时高效联动。落实食品抽检严重风险快速应对机制,检出严重食品安全风险,务必12小时内上报,24小时内启动处置,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相关违法生产经营者。

三、落实五个到位,确保风险隐患得到根除。以多批次不合格、连续多年不合格、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为重点,全面落实核查处置中的跟踪抽检、延伸性抽检。严格核查处置审核把关,严把处置时限,不合格处置件尤其是国抽省抽和市抽件要提前提交审核,避免反复被催办,留出省局和市局审核时间。切实落实“五个到位”要求和省局制定的“核查处置五十条”等处置标准。将“两个责任”落实和核查处置紧密结合,将抽检发现的问题推动列入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坚持宽严相济处置原则,加强技术帮扶,避免小过重罚,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全面减少2024年多批次不合格生产经营企业数量。全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国抽、省抽立案率达到95%以上,按时完成率达到95%以上,国抽、省抽、市抽、县抽四级立案率达到90%以上,按时完成率达到90%以上。加强督查督办,结合核查处置“回头看”等手段跟踪问效,提升抽检核查处置效果。

四、加强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充实风险预警防控力量,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定期汇总通报不合格及问题样品等风险信息,定期形成分析报告。对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及时分析,对行业性、区域性和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及时研判。强化风险共享、共商、共处机制建设,完善与农业农村等部门风险预警交流和核查处置联动机制。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风险警示和风险解析,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科普。

五、推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纵深开展。提升“你点我检”任务量占比和覆盖面,2024年“你点我检”任务量要达到全年抽检任务量的6%,录入国抽平台不少于2期,配合总局、省局和市局做好“3·15”前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启动仪式。常态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即食品快检志愿服务进市场、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四进”活动,开展开学季“你点我检 你送我检进校园”活动、传统节日“你点我检 你送我检进节日市场、进年货市场”活动、日常时段“你点我检 你送我检进农村集市、农贸市场、进商超”活动。积极利用媒体、短视频等形式宣传“你点我检”和“你送我检”活动,每月定期报送工作总结和表格。落实总局《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和省局《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指南》要求,针对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等开展食品快检结果验证。

六、审慎稳妥,做好食品抽检信息发布按照“时度效”原则,落实监督抽检信息公布程序和规定,稳妥审慎发布监督抽检信息,防止媒体误读引发舆情事件,信息公布率达到100%。抽检不合格结果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七、比武练兵,推动食品抽检创先争优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部署及市局要求,以第三届全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能大比武为契机,积极参加全市食品抽检条线全员大练兵、大比武。配合省局、市局适时开展你点我检、核查处置、食品抽检获地方党委政府肯定、食品抽检改革创新等优秀案例评选工作。

八、做好评价性抽检工作。积极配合好省局对邢台市的评价性抽检,通过对市场流通环节重点食品的评价性抽检,检验我县市场净化程度,作为评价我县食品安全状况的重要依据,并纳入省对市、市对县的食品抽检工作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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