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隆尧县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主体 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时间:2024-04-1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索引号:lyxwtj/1718854216768
为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印发<2024隆尧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双随机办〔2024〕2号)和《隆尧县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隆双随机办〔2024〕1号),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主体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年4月15日至5月31日
二、抽查范围、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抽查对象为全县范围内注册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主体,抽取比例为5%(对抽查对象为企业的按照企业信用分级分类进行差异化抽查)。
三、抽查实施部门
辖区文旅、公安、消防部门。
四、抽查内容
(一)文旅部门抽查事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督管理,检查内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进入标志;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二)公安局抽查事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情况的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落实实名登记(二代身份证认证或人像比对认证)情况的检查。
(三)消防大队: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队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文旅部门为牵头部门,同级其他部门为协同部门。
2、文旅部门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负责随机抽取被查市场主体名单,按管辖机关将检查对象分派至文旅、公安、消防部门。三部门要积极解决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本系统的业务指导作用。
3、文旅、公安、消防部门在全省工作平台中确认检查名单后,从本部门中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4、牵头部门联系协同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在约定时间入企进行检查,填写《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参加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签字(盖章)确认。
5、参加此次抽查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对涉及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录入、公示。
(二)检查方式
1、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检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每个部门检查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检查部门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四)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
1、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违法行为轻微的,采取教育、建议、提醒等行政指导措施,引导其合法守信经营。
2、违法行为严重,需要立案处理的,检查人员应将问题线索移交给本部门案件查办机构。
3、发现违法问题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应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在人员、车辆、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抓好教育培训,保障抽查效果。各部门要对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进行抽查前的精准培训,包括抽查软件的使用、检查内容、工作程序等,从能力建设方面保障抽查工作顺利进行。此类培训情况应当计入月报表上报。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四)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五)加强宣传报道,提升社会影响力。双随机联合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结果,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县文广体旅局: 黄元堂
县公安局: 赵 宇
县消防大队: 宋兆丰
联系电话: 0319-666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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