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隆尧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3-01-2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索引号:lyxzjj/1677651682992
关于印发《隆尧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局机关有关科室、各乡(镇)市场监管所:
现将《隆尧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隆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隆尧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部门内部联合抽查和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深化市场监管系统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全年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开展随机抽查次数占总抽查次数的比例不低于100%,提高抽查检查结果发现问题率;全系统年度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3%,抽查结果按时公示率100%,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100%,进一步提升随机抽查效能。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一单两库”。一是调整抽查事项清单。在省、市局动态调整全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后,要在省、市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动态调整本级抽查事项清单,并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中组织对涉及本级监管事权的事项全部进行认领。二是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要结合监管实际,及时在监管平台中认领本地区监管对象,监管对象为自然人和附属客体的,可通过模板导入的方式在监管平台中建立非市场主体库,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要结合本地行业分类、重点领域和监管工作需求,对检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分类标注,实现精准抽取检查对象。三是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管理、调整和维护内部执法人员名录库。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对执法人员名录进行分类标注。
(二)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当地监管实际,统筹制定本单位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和抽查计划,合理安排本单位抽查任务,确保完成年度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3%的目标,并于2023年1月底前完成年度抽查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严格履行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线下、线上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和每次抽查制定的实施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安排,科学合理组织实施,抽取过程要公开、公正。实地检查要严格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开展,确保检查工作规范、严谨。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将相关抽查资料归档,确保档案资料齐全,签字完整,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内部联合。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坚持“能联尽联、应联必联”的原则,结合当地监管的行业领域特点和被检查对象所涉及抽查事项的交集度,组织开展系统内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四)提升监管效能。积极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根据企业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随机抽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确保全年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开展随机抽查次数占总抽查次数的比例不低于90%。要灵活开展实地检查,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直奔现场或直接检查等方式,提高问题发现率。
(五)强化后续处置。县局相关业务科室、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要本着“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认真做好随机抽查后续处置工作,及时录入后续处理结果,涉及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要及时抄告、移送,防止后续监管脱节。要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省、市、县局将在每次抽查任务结束后,通过回访抽查工作、调取抽查数据等方式进行督导,督导情况视情进行通报,并利用监管平台数据统计模块作为年终考核量化依据。
(六)强化宣传培训。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监管成效,将双随机抽查的操作流程、检查标准、失信行为惩戒等向社会、市场主体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市场主体对双随机抽查的认知度。要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重点抓好《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抽查检查工作指引等的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抽查检查水平和发现问题能力,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一专多能”的执法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信用监管股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县局相关业务股室要加强与市局对口处室工作上的沟通联系和对本业务条线的工作指导,提升本业务条线的抽查工作成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按计划、按时限扎实规范推进随机抽查工作;县局牵头股室对相关业务科室、各乡(镇)市场监管所随机抽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并定期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回访,对回访中发现抽查检查走形式、随意录入检查结果等问题,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在年度考核中酌情扣分。
(三)强化责任担当。科学合理制定每期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抽查前要组织参与检查的执法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执法检查人员要本着对检查对象、检查结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抽查事项、检查流程和相关要求开展抽查检查,认真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复核人员、主管领导要把好审核关,减少因操作失误造成方案作废、检查结果录入错误等现象。
(四)及时报送信息。县局机关有关科室、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县局各项工作报送时间节点要求,按时高质量报送相关数据或工作信息;对随机抽查、监管平台使用中遇到的问题、意见建议以及好的经验做法,也要及时反馈县局。
联 系 人:李云英 杨 艳
联系电话:6681585
电子邮箱:lyxssj2016@126.com
附件:1、隆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内部联合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隆尧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拟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隆尧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单位(盖章): | 制表时间:2022年12月28日 | |||||||||||||||||||||||
抽查计划 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 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 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科室 | 联合科室 | 抽查时间 | 备注 | |||||||||||||
2023001 | 2023年隆尧县市场监管局办证许可类部门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1 | 001号 | 2023年隆尧县市场监管局办证许可类部门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抽查 | 3% (注明是否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 | 许可登记 | 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的企业 | 信用监管股 | 食品流通股、餐饮监管股等 | 2023年4月至6月 | ||||||||||||||
2023002 | 2023年隆尧县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2 | 002号 | 2023年隆尧县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内部联合随机 | 定向抽查 | 3% (注明是否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 | 全覆盖 | 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的企业 | 信用监管股 | 县局相关股室 | 2023年8月至10月 | ||||||||||||||
2023003 | 2023年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003号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学校食堂等集中用餐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 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 | 信用监管股 | 餐饮股 | 2023年4月至9月 | 省、市局提出 | ||||||||||||||
以上为示例,请参照填写 | ||||||||||||||||||||||||
备注:1.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行政区划+部门+随机抽查+序号,抽查任务名称以实施方案名称为准。 2.抽查时间必须填到月份。 | ||||||||||||||||||||||||
隆尧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拟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 ||||||||||||||||||||||||
单位(盖章): | 制表时间:2022 年 12月 28日 | |||||||||||||||||||||||
抽查计划 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 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范围 | 发起部门 | 联合部门 | 抽查时间 | 备注 | |||||||||||||
联2023001 | 2023年隆尧县市场监7部门联合抽查001 | 联001 | 2023年隆尧县工业产品质量部门联合抽查 | 定向 | 20% (注明是否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 | 企业资质、营业状态、安全生产等 | 2023年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县市场监管局 | 科工局、发改局等 | 5月至7月 | ||||||||||||||
联2023002 | 2023年隆尧县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抽查002 | 联002 | 2023年隆尧县食品安全部门联合抽查 | 定向 | 20% (注明是否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 | 营业状态、食品安全等 | 食品类企业 | 县市场监管局 | 教育局、卫健局等 | 8月-1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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