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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隆尧县加油站(点)等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2-07-12 字体:【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索引号:lyxzjj/1657698625414


双随机办〔20228


关于印发《2022隆尧县加油站(点)等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邢台市生态环境局隆尧分局、县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2隆尧县加油站(点)等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隆尧县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712


2022隆尧县加油站(点)等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全县加油站(点)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印发<2022隆尧县&ldquo;双随机一公开&rdquo;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双随机办20221和《隆尧县&ldquo;双随机一公开&rdquo;监管工作抽查计划(隆双随机办20222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加油站(点)等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1.2022712日至731

2.抽查范围、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抽查对象为全范围内注册的加油站(点),抽取比例为5%(对抽查对象为企业的按照企业信用分级分类进行差异化抽查)。

三、抽查实施部门

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个部门。

四、抽查内容

(一)商务部门抽查事项:①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情况;②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检查;名称、标示规范使用情况检查;③成品油零售购销台账,油品来源、检查报告、检查记录等凭证材料检查。

(二)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事项:①登记事项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计量监督检查: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三)生态环境部门抽查事项:①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排放污染物企业环境保护制度落实情况;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检查。②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检查: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

(四)应急部门抽查事项:安全生产综合: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章制度、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安全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人员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④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⑤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演练情况:应急组织和人员设置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与维护情况。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商务部门为牵头部门,同级其他部门为协同部门。

2商务部门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负责随机抽取被查场主体名单,按管辖机关将检查对象分派至商务部门、县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部门要积极解决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本系统的业务指导作用。

3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在全省工作平台中确认检查名单后,从本部门中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4、牵头部门联系协同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在约定时间入企进行检查,填写《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参加执法检查全部人员签字,加盖被检查企业公章。

5、参加此次抽查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对涉及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录入、公示,并将抽查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到&ldquo;双随机、一公开&rdquo;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检查方式

1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检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每个部门检查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检查部门应按照&ldquo;谁检查、谁录入&rdquo;的原则,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

1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违法行为轻微的,采取教育、建议、提醒等行政指导措施,引导其合法守信经营。

2违法行为严重,需要立案处理的,检查人员应将问题线索移交给本部门案件查办机构。

3发现违法问题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应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高度重视&ldquo;双随机、一公开&rdquo;联合抽查工作,按照&ldquo;双随机、一公开&rdquo;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在人员、车辆、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抓好教育培训,保障抽查效果。各部门要对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进行抽查前的精准培训,包括抽查软件的使用、检查内容、工作程序等,从能力建设方面保障抽查工作顺利进行。此类培训情况应当计入月报表上报。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四)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五)加强宣传报道,提升社会影响力。双随机联合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结果,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县有关单位将抽查工作情况,并于20227 27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上报我办,邮箱lysw2019@163.com

联系人 渠立格    董军涛

联系电话:0319-666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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