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隆尧县加油站(点)行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2-03-3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索引号:lyxzjj/1650789766287
关于印发《2022年隆尧县加油站(点)行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邢台市生态环境局隆尧分局、县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2年隆尧县加油站(点)行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隆尧县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 3 月30 日
2022年隆尧县加油站(点)行业部门
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县加油站(点)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印发<2022隆尧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双随机办〔2022〕1号)和《隆尧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隆双随机办〔2022〕2号),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加油站(点)企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3月30 日至 5 月31日
二、抽查范围、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抽查对象为全县范围内注册的加油站(点),抽取比例为10%(对抽查对象为企业的按照企业信用分级分类进行差异化抽查)。
三、抽查实施部门
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共五个部门。
四、抽查内容
(一)人社部门抽查事项: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①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赔偿金;②用人单位应当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和领取工资者的签字,并至少保存两年备查;用人单位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事项:①登记事项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②公示信息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③计量监督检查: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三)商务部门抽查事项:①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情况;②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检查;名称、标示规范使用情况检查;③成品油零售购销台账,油品来源、检查报告、检查记录等凭证材料检查。
(四)生态环境部门抽查事项:①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排放污染物企业环境保护制度落实情况;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检查。②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检查: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
(五)应急部门抽查事项:安全生产综合:①是否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人社部门为牵头部门,同级其他部门为协同部门。
2、人社部门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负责随机抽取被查市场主体名单,按管辖机关将检查对象分派至县人社部门、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各部门要积极解决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本系统的业务指导作用。
3、人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在全省工作平台中确认检查名单后,从本部门中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4、牵头部门联系协同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在约定时间入企进行检查,填写《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参加执法检查全部人员签字,加盖被检查企业公章。
5、参加此次抽查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对涉及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录入、公示,并将抽查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到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检查方式
1、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检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每个部门检查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3、抽查结果公示
检查部门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四)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
1、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违法行为轻微的,采取教育、建议、提醒等行政指导措施,引导其合法守信经营。
2、违法行为严重,需要立案处理的,检查人员应将问题线索移交给本部门案件查办机构。
3、发现违法问题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应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在人员、车辆、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抓好教育培训,保障抽查效果。各部门要对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进行抽查前的精准培训,包括抽查软件的使用、检查内容、工作程序等,从能力建设方面保障抽查工作顺利进行。此类培训情况应当计入月报表上报。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四)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五)加强宣传报道,提升社会影响力。双随机联合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结果,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县有关单位将抽查工作情况,并于2022年5月27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上报我办,邮箱lyxssj2016@126.com。
联系人: 郝 强 曹晓鹏
联系电话:0319-679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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