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司法局2021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补充)
来源:司法局 时间:2021-11-0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索引号:lyxsfj/1637636127836
隆尧县司法局
2021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补充)
为做好监督抽查工作,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保障安全,按照《隆尧县司法局 2021 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隆司双随机办〔2021〕1号),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市场主体第二次双随机抽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1 年10月27日至 11 月 30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律所,公证处,司法鉴定股,基层法律服务所,其中,抽查律师执业监督检查事项,公证执业情况事项比例
不低于2%。司法鉴定执业检查事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检查事项比例不低于1%。
三、抽查实施部门
隆尧县司法局。
四、抽查内容
(一)律师执业监督检查。①律师队伍建设情况;②业务活动开展情况;③律师执业表现情况;④内部管理情况;⑤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⑥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
(二)公证执业情况检查。①公证机构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②公证机构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③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④公证质量的监控情况;⑤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三)司法鉴定检查。①司法鉴定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②司法鉴定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③司法鉴定人员的执业情况;④司法鉴定质量的监控情况;⑤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局双随机办组织抽查协调会,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负责随机抽取被查市场主体名单,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2、检查小组在约定时间到市场主体进行检查,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参加执法检查全部人员签字,加盖被检查企业公章。
3、检查小组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对涉及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录入、公示,并将抽查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到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检查方式
1、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检查等方式,也可
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
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
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应当不少于 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表,并由被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向社会公示。
2、抽查结果公示时限。应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并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参加抽查的人员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抓好教育培训,保障抽查效果。要对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进行抽查前的精准培训,从能力建设方面保障抽查工作顺利进行。此类培训情况应当计入月报表上报。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
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
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
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
疑答惑。
(四)加强宣传报道,提升社会影响力。双随机抽查涉及广大市场主体,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结果,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市场主体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参加抽查的小组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隆尧县司法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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