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威蓝互联网服务网吧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来源:消防救援大队 时间:2026-02-1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各部门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隆尧消安许字〔2026〕第0001号 索引号:xfjydd/177088894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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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单位(场所)关于(场所名称)隆尧县威蓝互联网服务网吧(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大张家庄乡大张庄村幸福家园小区北侧幸福路东段5-6号;建筑面积:52平方米;使用性质:网吧;消防安全责任人:贾洪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25MAK134K17R;使用地上第一层;单位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门、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干粉灭火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我大队于2026年2月11日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意见如下:
一、决定对你单位(场所)准予行政许可。
二、你单位(场所)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消防法规、规章的规定,保证消防安全。
三、如场所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使用性质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隆尧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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