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行政处罚
来源:消防救援大队 时间:2024-03-0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冀隆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7号 索引号:xfjydd/1709619529610
2024年2月29日,隆尧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邢台丽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酒店601房间2个窗户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给予邢台丽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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