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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行政处罚

来源:消防救援大队 时间:2023-09-12 字体:【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冀隆消行罚决字〔2023〕第0022号    索引号:xfjydd/1694672075057

2023年9月6日,隆尧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河北荣和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西车间北侧安全出口处未设置安全出口标志。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河北荣和食品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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