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唐尧圣地 李氏故里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执法  >  各部门行政执法  >  事后公开

消防行政处罚0016号

来源:消防救援大队 时间:2023-06-20 字体:【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冀隆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7号    索引号:xfjydd/1687316985137

2023年6月14日,隆尧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隆尧县柴荣大街云海假日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单位一层北侧外窗和一至二层南侧楼梯间的外窗上设置铁栅栏影响灭火救援,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冀消〔2022〕64号)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隆尧县柴荣大街云海假日酒店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