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行政处罚0015号
来源:消防救援大队 时间:2023-06-1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冀隆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6号 索引号:xfjydd/1686905699980
2023年6月12日,隆尧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隆尧县康庄路谷养元粥铺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层营业厅北侧疏散通道放置操作台占用疏散通道,人员可以通行但影响疏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隆尧县康庄路谷养元粥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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