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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行政处罚0015号

来源:消防救援大队 时间:2023-06-16 字体:【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冀隆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6号    索引号:xfjydd/1686905699980

2023年612日,隆尧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隆尧县康庄路谷养元粥铺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层营业厅北侧疏散通道放置操作台占用疏散通道,人员可以通行但影响疏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项之规定,给予隆尧县康庄路谷养元粥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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