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东鑫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0012号
来源:消防救援大队 时间:2023-05-2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冀隆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2号 索引号:xfjydd/1685416031848
2023年5月18日,隆尧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隆尧县麒麟和府小区(承建单位:邢台东鑫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隆尧县康庄路南侧,郭威街以东)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施工工地东侧一处消火栓的水带损坏(接口脱落),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冀消〔2022〕64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建议给予邢台东鑫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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