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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尧县柏人商城宝乐迪歌厅行政处罚0011号

来源:消防救援大队 时间:2023-05-26 字体:【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冀隆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1号    索引号:xfjydd/1685415929963

2023年5月17日,隆尧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隆尧县柏人商城宝乐迪歌厅进行检查时,发现歌厅三层东侧、西侧2处安全出口标志不亮,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冀消〔2022〕64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建议给予隆尧县柏人商城宝乐迪歌厅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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