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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行政处罚冀隆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6号

来源:消防救援大队 时间:2023-03-29 字体:【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冀隆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6号    索引号:xfjydd/1680136007493

2023年3月21日,隆尧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隆尧县供销合作社亿源财富广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单位屋顶机械排烟风机控制柜未设置专用的供电回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二层东侧一个窗户被货架封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二楼东南侧楼梯口处设置卷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冀消〔2022〕64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隆尧县供销合作社亿源财富广场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冀消〔2022〕64号)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隆尧县供销合作社亿源财富广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冀消〔2022〕64号)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隆尧县供销合作社亿源财富广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合并执行给予隆尧县供销合作社亿源财富广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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