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行政处罚冀隆消行罚决字〔2022〕第0017号
来源:消防救援大队 时间:2022-09-1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冀隆消行罚决字〔2022〕第0017号 索引号:xfjydd/1664442093852
2022年9月8日,隆尧大队执法人员对河北鼎新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负一层北侧一处室内消火栓按钮损坏,二层北侧一具疏散指示标志损坏,七层西侧一具疏散指示标志不亮,七层西侧一个防火门损坏,责令单位进行整改。单位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冀消[2022]64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目规定,给予河北鼎新酒店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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