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行政处罚冀隆消行罚决字〔2022〕第0013号
来源:消防救援大队 时间:2022-07-2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冀隆消行罚决字〔2022〕第0014号 索引号:xfjydd/1658737214254
2022年7月18日,隆尧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隆尧县柴荣街隆喜宫火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层南侧出口处、二层南侧出口处的安全出口标志不亮,责令单位进行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冀消[2022]64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隆尧县柴荣街隆喜宫火锅店作出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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