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行政处罚冀隆消行罚决字〔2022〕第0010号
来源:消防救援大队 时间:2022-06-2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冀隆消行罚决字〔2022〕第0010号 索引号:xfjydd/1655970493334
2022年6月17日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河北宏耀纸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生产车间东侧2处消火栓、南侧1处消火栓被货物遮挡且无法当场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给予河北宏耀纸制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