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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尧县民政局 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22-01-29 字体:【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索引号:lyxmzj/1648906258081

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单位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交登记证书和印章,及时办理注销手续,逾期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邢台市民政隆尧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隆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拟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1、隆尧县个体劳动者协会

2、隆尧县私营企业协会

3、隆尧县宏信公益救助协会

4、隆尧县维修行业协会

5、隆尧县大张家庄乡健康互助协会

6、隆尧县尹村镇绿色富硒蔬菜种植协会

7、隆尧县消费者协会

8、隆尧县李氏唐刀研究学会

9、隆尧县摄影家协会

10、隆尧县硬笔书法协会

11、隆尧县特色蔬菜种植协会

12、隆尧县尧山文化艺术协会

13、隆尧县育才幼儿园

14、隆尧县西良中幼儿园

15、隆尧县启航幼儿园

16、隆尧县星火幼儿园

17、隆尧县大陆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特此公告

处罚机关地址:隆尧县象城街165号(隆尧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319-6691701

                                   2022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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