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唐尧街天一名都公馆行政处罚
来源:消防救援大队 时间:2021-12-0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冀隆(消)行罚决字〔2021〕0017号 索引号:xfjydd/1638864994974
2021年10月6日,隆尧大队执法人员在对隆尧县唐尧街天一名都公馆进行检查时发现,单位五层东侧疏散楼梯口处、五层西侧疏散通道共两具应急照明灯经测试故障不亮。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隆尧县唐尧街天一名都公馆存在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冀消[2020]152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目、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建议给予隆尧县唐尧街天一名都公馆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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