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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隆尧县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2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8-30 字体:【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索引号:lyxzhujj/1706152714736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提案字〔2023〕第6号

 

对政协隆尧县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28号提案的答复

 

王红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物业公司监督和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牵头不断加大对县城各小区物业服务机构的行政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完善小区物业管理新机制,依法打击违法乱纪企业,进一步规范了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按照市住建局印发的《邢台市2023年物业管理提升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党建联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推动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创新,从源头和制度上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服务质量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服务合同,提高服务质量,融入社区治理总体格局。

我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扎实做好物业服务收费排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制度,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接受业主、社会和主管部门监督,开展物业管理服务评审晾晒,让物业企业的业务、服务、账务在阳光下运行。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排查整治“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物业企业是否存在将物业费收取与电梯卡和门禁卡正常使用或水费、电费出售等相挂钩,强制收取物业费的问题;是否存在未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的问题。是否存在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的问题;是否存在不公示业主共有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的问题。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2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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