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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隆尧县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9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1-10-22 字体:【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索引号:lyxnyj/1638345223586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隆农提案字〔202114

 

对政协隆尧县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92号提案的答复

 

马凤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当前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推动全县美丽乡村建设高质量赶超发展,根据《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5年)》(冀乡〔2020〕5号)和《邢台市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5年)》(邢乡〔2021〕1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隆尧县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5年)》,并明确了我县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重点任务

根据“五美”要求和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提升什么”的原则,围绕“六个着力”,打造乡村建设示范样板。

(一)着力提升人居环境。因地制宜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宜集中则管网集中,宜分散则分散。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城镇附近的村庄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地域相近、连片建设的村庄,采取区域统筹、联合共建方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人口密集、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村庄,可单村采取管网收集、终端处理模式。整体村庄全面开展卫生厕所改造,常住户厕所实现应改尽改,推广普及水冲式厕所。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村庄内外全域保洁,垃圾实现日产日清,扩大垃圾分类试点。抓好沿景区、沿河渠、沿道路、环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动美丽乡村片区面貌整体提升。大力开展村庄绿化行动,推进村庄应绿尽绿,打造道路两侧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游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绿化格局,有条件的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乡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隆尧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着力整治建筑风貌。一是精心编制村庄建筑风貌导则和设计方案。按照绿色、环保、适用、美观、安全的要求,对不同区域村庄进行整体风貌设计,对村内平房、楼房等不同类型民居进行建筑风貌设计,打造风格协调、特色鲜明的村庄风貌。二是加强新建住房管控。以《河北省农村住房建筑导则》为指导,对整体新建村庄,突出地域风貌特点,整体设计打造村庄建筑风貌。对单体新建房屋,严格执行房屋样式高度、节能环保、结构安全、占地面积等农村住宅设计标准,由乡镇负责指导和管控。支持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三是开展现有建筑风貌整治。重点整治破旧房屋,彻底清理危房、违章建筑和倒塌杂乱院落,有效利用清拆后的闲置宅基地、空闲地,有针对性地进行村庄土地整理,有条件的可改造和美化房屋保温层、外立面、门窗屋顶样式及院落墙体等。全面整治街道两侧标语广告,绘制文化墙,规范村庄标识、路牌、门牌、设施标牌等设置,确保建筑风貌和村庄环境浑然一体。地质断裂带区域内的村庄房屋,严格按照国家防震抗震技术标准建设和加固设防。四是突出村庄乡土特色。全面依法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工场作坊等文化符号,按照传统建筑文化风格改造民居,提升房屋功能和村庄基础设施,满足乡村旅游需求,培育具有历史文化底蕴的特色文化村。(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引导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能、太阳能、清洁煤等炊事、沐浴、取暖。合理布置供水管网,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实现自来水全面入户、稳定运行、安全达标。完善农村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等网络,确保全天候服务通畅无盲区。推进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有序治理,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农村“四好”公路建设,公交通达所有乡村,村内主街道和巷道实现全面硬化。主街道、巷道和公共场所合理设置路灯,实现亮化全覆盖。合理设置电商服务站点,畅通物资进村、产品出村渠道。(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务局、县委网信办、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着力优化公共服务。高标准建设村民服务中心,落实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高水平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完善文体设施,丰富相关功能,常态化开展文体活动,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要。建设标准化卫生室,合理划分就诊功能区,按要求配备基层卫生人员,实行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管理。引导农民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健全教育服务设施,按照教育布点规划要求,在人口集中的村庄建设标准化幼儿园或小学;未规划布局教学点的村庄,保障适龄儿童能就近入学。完善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改造提升原有幸福院(敬老院)、盘活闲置农宅、单村新建或联村并建养老设施等方式,提供互助养老、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着力发展特色产业。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一批特色种养、商贸物流、家庭手工业和电子商务等专业村,形成“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格局。充分利用乡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农耕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打造一批精品民宿,推介一批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形成一批精品旅游目的地。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着力推进乡村治理。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基层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综合服务站、专业合作社、保洁队伍等“六位一体”组织,规范管理运行,更好发挥作用。健全村民评议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提高农民自治能力。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开展各类模范典型评选活动,弘扬新时代文明风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搞好顶层设计,定期调度进展,优化运行机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从县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充实到县人居办,组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承担综合协调、督导落实等相关工作。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积极对接市直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认真抓好落实。乡(镇)党委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美丽乡村建设,构建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具体政策措施,明确责任人,加强工作力量,确保将建设任务抓紧抓实。实行包联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包一个重点村,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包重点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专项行动县直牵头部门分别包联有关乡(镇),负责工作督导、指导。

(二)突出规划引领。各乡(镇)要紧密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高质量编制村庄布局规划,科学划分类型,明确发展定位,确定美丽乡村建设数量和布局。统筹编制美丽乡村片区建设规划,明确路网、管网、林网、水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设施建设重点,提出建筑风貌格调、产业发展方向,推进片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资源共建共享。乡镇负责以联村或单村为单元,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明确建设重点和时序,注重保护村庄原有肌理,保留传统文化和特色风貌。坚持开门做规划,组织群众参与规划编制,监督规划落地落实。

(三)强化要素支撑。县财政要切实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安排专门资金,重点支持污水治理、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引导村庄建筑风貌提升。积极争取上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县级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重点奖补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村。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依法合规使用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土地出让收益按政策规定统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重点用于村民住宅、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及乡村旅游发展。通过基金、贴息、担保和“政银保”等途径,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投向美丽乡村建设。稳慎推进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造,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保障农民受益权。鼓励在外人员通过捐助方式投身家乡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新乡贤和农民企业家通过筹建新乡贤基金会、参与基层组织建设、担任“村官”等方式支援家乡建设。动员企业、慈善团体通过捐资、帮建等方式开展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组织群众通过“一事一议”、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出资投劳,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四)创新运作模式。各乡(镇)要积极拓宽美丽乡村建设筹资渠道,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因地制宜确定市场化运作的村庄、实施主体及运作方式,加强市场化运作监管,确保群众权益不受损、集体利益有保障。一是激活市场主体。以政府为主导,对村庄的耕地、林地、产业等资产资源整体包装,统一招商,引进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战略合作者,对村庄进行统一规划、整体开发,企业和村集体共享生产经营性收益和乡村旅游收益。引导市场经营主体投资美丽乡村建设,利用村庄整理节余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收益,偿还其前期投资。对占用重要资源、承担重大项目、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动员其与周边村庄开展结对帮扶,投入资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二是盘活资产资源。引导农户通过入股、流转等方式,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流转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市场主体,实行统一管理和运营,打造高端民宿和康养基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市场主体可利用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节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带动美丽乡村建设。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地、林地、水面、闲置房屋等资产资源,通过发包、租赁、出让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发,提高资产资源利用效率。三是支持社会化服务。推广PPP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新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卫生保洁、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清掏、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拓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维护投融资渠道。

(五)营造宣传声势。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短视频、公众号等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深入挖掘报道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的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充分展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要借助村广播、宣传栏、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政策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引导农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考核督导。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督导考核范围,重点督导考核组织推动、资金安排、项目进度、建设质量等工作,考核结果与上级奖补资金申报、县级奖补资金安排挂钩,与乡村振兴考核评价衔接。县人居办要建立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加强日常督导调度,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半年观摩制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有序推进。每年评选出一批建设效果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美丽乡村示范片、示范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严实作风,不搞运动式、大呼隆,坚决防止“面子工程”。在规划编制、资金使用、项目建设上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严防侵害村民利益,真正把美丽乡村建成民心工程。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您对我们的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202110 22

 

 

领导签发:王胜利

联系人:郭振周        联系电话:6692523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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