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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隆尧县第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01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邢台市生态环境局隆尧县分局 时间:2021-11-23 字体:【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索引号:lyxhjbhj/1637633540300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提案字[2021]015号

 

对政协隆尧县第十二届五次会议

015号提案的答复

 

程英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效并举,有效改善大气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工作导向和质量导向,围绕结构调整、源头治理、工程减排、科学管控,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上级要求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相比还有差距。今年,围绕空气质量退后十目标,进一步凝聚共识、调高标尺,确保实现空气质量退后十目标任务。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环境治理

严格总量控制。对市重点总量控制单位严格排放情况,并派驻驻厂监督员监督管理。开展建材行业集中整治针对站点周边小建材行业制定14条措施,明确治污设施、厂区环境、运输车辆等提升治理标准,帮扶实施集中整治。对全县454家企业安装分表计电和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系统数据平台联网,第一时间掌握企业环保设施支行情况。坚持差异化管控。将全县487家涉气企业纳入应急减排清单,根据不同预警级别,落实相应的减排措施,全部制定一厂一策减排方案,确保在不同预警等级下应停产的生产线、工序环节和减排措施可操作、可检查、可监督。坚决杜绝一刀切,将53家企业纳入白名单管理,重污染天气期间不限产、不停产,确保正常生产。创新执法模式公安环安大队和生态环境分局实行合署办公,全面深化联合执法,环境监管执法震慑力明显提升。截至目前,环安大队共办理行政案件28起,行政拘留28人,向生态环境移送案件3起,办结刑事案件1起,移送起诉1人。加强节假日、晚上等重点时段监管执法。今年以来,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业企业大气环境监管执法立案342起,罚款1064.77万元。

加强扬尘污染防治

提高道路扬尘治理精细化水平推行以克论净,对城区道路采取高压冲洗与扫联合作业,国省县乡干道提高湿扫频次,大幅降低道路扬尘加强工地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七个百分之百和在线监控全覆盖、工程主体作业层防尘网全封闭等治理要求,设立专职扬尘管理员,确保建筑工地扬尘达标排放。对市政、交通、水利等线性工程实施分段施工,全程围挡,与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承诺书》,切实将责任压实到施工主体和个人。通过实行道路湿扫市场外包实现了主城区全覆盖机械化湿扫保洁,提升了城中村、城边村精细化保洁水平。

大力实施禁煤管控和清洁取暖

严格禁煤管控开展散煤治理百日会战行动,加强禁煤宣传和排查整治,出动宣传车辆13台,悬挂标语600条、张贴通告1000余张。成立县直工作组帮扶站点周边45个重点村实施禁煤管控,杜绝燃煤污染。今年以来,对7家燃煤企业共实施煤质抽检55个批次,全部合格。全面实施清洁取暖。目前已完成全年8877双代改造任务,并顺利通过第三方验收,累计完成11.485万户。

加强车辆污染防治

强化了生态环境、公安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依托治超点、执法点设置机动车尾气排放抽测点进行常态化路检路查,加大机动车特别是柴油货车的抽测和查处力度,对入境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实行严格管理。检测柴油货车5802辆,处罚超排车辆30辆,有效杜绝了超标车上路行驶,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8家用车企业大户安装门禁系统,通过门禁系统不定期开展抽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全县实施编码登记管理1813台,划定重点控制区,在主城区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今年以来成品油抽检239个批次,立案5起,罚款17.38万元;以物流基地、停车场、工地为重点持续开展黑加油站点动态清零整治。

加强露天焚烧监管治理力度

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三级联动。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亲自到一线督导检查,30个县直单位驻村监督重点村庄,三级网格员全部到田间地头开展全天候巡查排查。加大对重点区域、时段的巡查频次和力度,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无人机飞检和巡查暗访等形式对重点地区进行检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喇叭、悬挂横幅、宣传车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禁烧宣传氛围,在清明节和寒食节倡议全体群众在文明祭祀。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对发现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违法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实施责任追究,通过严查重处并及时在公众平台曝光反面典型,形成震慑,营造秸秆禁烧高压态势。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组织有关部门精干技术力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切实为农民解决秸秆处置难题。

最后,感谢程英坤委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11月 10 日

    领导签发:董志勇

联系人及电话:办公室  6682566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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