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隆尧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8-3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索引号:lyxzhujj/1706152416811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3〕第6号
对隆尧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于会宾代表:
你们提出的继续推进电代煤政策、改善大气污染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任务安排我县自2018年至2021年完成电代煤改造2.2941万户,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电代煤改造任务。
目前,电代煤运行补贴政策是9年,前3年按照取暖季用电补助0.12元/千瓦时,每户最高补助电量10000千瓦时标准执行,第4-6年退坡至50%,第7-9年退坡至25%。每年取暖季结束后根据农户用电量据实结算。省、市、县各承担1/3。
设备购置补贴是7400元/户,由省级承担3700元,市、县各承担1850元,其余由用户承担。
下一步,我局会积极争取各级电代煤补贴政策,使群众都能享受电代煤补贴政策,真真正正享受到实惠。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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