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权下放事项告知单(乡村兽医)
来源:莲子镇镇政府 时间:2021-09-2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各部门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lzzzzf/1638262180286
事项名称: 乡村兽医申请许可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申报材料:
1.乡村兽医登记申请表(本人申请)
2.乡镇畜牧兽医站出具的从业年限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申请人取得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学历的;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5年以上的;经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
注:以上材料均需带原件,复印件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服务电话:6592533
监督电话:65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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