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9-1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索引号:lyxrsj/1726717225924
隆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财规[2024]4号)、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创新发展的通知》(邢人社办[2024]12号)文件精神,现就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贷款情况、办理方式等解读如下:
一、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1、个人创业者贷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个人信用纪录良好,无固定工作岗位,年龄男57周岁、女47周岁以下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脱贫人口,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小微企业贷款: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符合条件:
①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
②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③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期限和利息
1、个人创业者贷款: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借款人合伙创业的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110%。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2、小微企业贷款:符合条件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3、贷款利息:财政部门给予实际贷款利率50%的贴息。
三、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方式
1、个人创业者贷款办理方式:
个人创业者贷款采用“自然人+贴息”模式。由具备创贷贴息条件的创业者个人,且符合经办银行贷款制度要求的自然人作为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小额贷款担保管理中心对符合贴息要求的借款人按照政策规定给予贴息。
2、小微企业贷款办理方式:
借款企业向小额贷款担保管理中心申请小微企业资格认定,经认定的小微企业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小额贷款担保管理中心按照政策规定给予贴息。
四、办理地址和咨询电话:隆尧县小额贷款担保管理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4室) 679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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