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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春节设置临时年货市场的通告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24-01-25 字体:【  

体裁分类:重大决策    索引号:zfb/1706153282796

2024年春节将至,为迅速贯彻落实县两会精神和“文化兴县”专项提升行动目标,县城管局以“营造节日氛围,规范市场秩序,激发经济活力”为目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春节购物需求,结合我县实际,设置临时年货市场4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时间:2024年1月25日(腊月十五)至2024年2月24日(正月十五)。


二、设置地点:


1、新华路东段(义丰街至滏阳街)


2、南关街年货市场(隆平街至昭庆街)


3、北甫路西段(园博园西侧)


4、李氏文化园西侧(康庄路西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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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范围:


春联书画、灯笼挂饰、糖果干货、儿童玩具、服装鞋帽、花卉摆件、瓜果蔬菜及各类小商品等。农副产品类批发到东恒农贸市场规范经营。为保障安全,禁止烟花爆竹类在年货临时市场售卖。


四、有关要求:


1、所有摊贩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位置经营,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不得抢占摊位、欺行霸市,一经发现将依法取缔其摊位。


2、经营期间需履行市容环卫责任,自配垃圾清扫工具和收集容器,保持摊位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严禁用油漆及其他颜料在地面涂写。


3、严格规范经营秩序。对拒不服从管理、群众反映强烈且整改不到位的经营者,县城管局将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侮辱、殴打市场管理和环卫保洁人员,或者阻碍城管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和经营者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隆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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