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来源:司法局 时间:2023-07-0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索引号:lyxsfj/1700622548028
一、选聘对象
全县范围内自愿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义务监督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两类:①市场主体的工作人员:指在我县登记注册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中的有关人员。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社会志愿者、人民群众及社会团体、行业团体中的工作人员等。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信用良好;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23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时间和精力能保障正常履职需要;
(三)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知识和能力(具备法律背景或从事法律、法制有关工作经验的优先任用);
(四)关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热心从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
(五)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一)申报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由社会团体、其他单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请单位或个人按照社会监督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进行推荐或自荐,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扫描件、报名人员的电子版照片,于2023年7月14日前报至指定邮箱。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公职人员不得报名。
(二)审核批准
县司法局对选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后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报批。
(三)任用
经批准后,由县司法局颁发《隆尧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并向社会公告,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社会监督员职责
(一)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司法局举报或提出意见建议;
(二)听取市场主体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向县司法局反馈;
(三)受县司法局委托,就涉企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四)应邀参与重大、疑难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研讨,以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评议考核等活动;
(五)根据县司法局工作安排,参加行政执法监督基础业务培训。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履行职责应当出示《隆尧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
五、选聘期限
隆尧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任期为两年,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以监督员身份从事其他活动的,取消其监督员资格,收回其证件。
联系人:焦若婕
电 话:0319-6665148
邮 箱:lyzfjd123@163.com
附件:隆尧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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