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县城』隆尧县关于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来源:山口镇政府 时间:2022-04-1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索引号:skzrmzf/1672207547886
关爱生命 从“头”做起
隆尧县关于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体公民朋友们:
文明出行是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加大,安全事故隐患也在不断增加。数据显示,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死的比例占此类事故死亡总数80%以上,戴好安全头盔,可使受伤者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为了您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我们向您发出倡议:
一、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在驾乘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
二、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带头践行“戴头盔”行动,时时劝导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及驾乘人员,依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三、做佩戴头盔的推动者。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惩戒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现场教育并抄告所在单位,属于违法行为的一律落实处罚。被抄告的单位督促职工落实整改。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请“戴好安全头盔”。让我们共同携手,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隆尧县交警大队
隆尧县文明办
隆尧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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