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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的通告

来源:山口镇政府 时间:2022-05-24 字体:【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索引号:skzrmzf/1660535534396

结合当前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实际,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自2022年5月23日起,我县将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工作。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关注“隆尧交警”微信公众号,查询具备防疫、登记资质条件的网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就近办理登记业务,期间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守法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登记上牌所需手续

      机动车所有人需要佩戴安全头盔,向业务受理人员交验电动自行车,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以及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

      对于电动自行车登记手续实行容缺办理制度。一是身份证“一证通办”。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为个人,身份证住所地不在登记地的,无需提供居住证。  二是来历凭证有条件容缺办理。集中登记上牌期间,电动自行车购车销售发票遗失或损毁的,现场可凭所有人签注《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办理登记业务。   三是合格证有条件容缺办理。在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对产品合格证遗失的容缺办理,现场可凭所有人签注的《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备注“合格证遗失”后办理登记业务。    四是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缺失容缺办理。在排除盗抢嫌疑后登记机关在前车架斜管上粘贴统一自编整车编码标签,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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