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工作程序(二)
来源:尹村镇政府 时间:2021-12-0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yczzf/1638927701584
2、村“两委”会商议
根据支部会议提议意见,组织村 “两委”成员充分讨论,科学论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商议意见。一要召开村 “两委”成员会议,参会人员为村 “两委”委员,到会人数达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要向村党支部书记请假;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成员要列席会议。二要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并通报村党支部会提议意见或方案。三要与会人员对提议事项或方案进行讨论,并充实完善;四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提议事项或方案进行表决,经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签字,形成商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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