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工作程序
来源:尹村镇政府 时间:2021-12-0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yczzf/1638927493272
规范工作程序
1、村级党组织委员会提议
村内重大事项的提议,要在广泛征求村 “两委”成员、党员、干部、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社区)党支部提议,形成初步提议意见或方案,要对议定的事项或方案需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报镇党委、政府审核把关。提议中,一要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议,参会人员为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到会人数达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要向村党支部书记请假;不是党支部委员的村委主任要列席会议;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成员要列席会议。二要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并就提议事项或方案的重要性、可行性、论证、征求意见情况等进行说明。三要与会人员就提议事项或方案进行讨论,并充实完善。四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经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签字,形成提议意见。提议后,要将提议事项或方案形成书面材料提交村“两委”会商议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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