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来源:尹村镇政府 时间:2021-11-2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索引号:yczzf/1638776894283
1.生育保险都享受什么待遇?
答:(一)生育津贴。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节育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照发,不享受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其他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女职工依法合规生育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时间),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生育医疗费待遇。
生育前连续缴费满3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时间)的,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参保的男职工未就业2.生育医疗费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顺产限额补贴3000元,人工分娩限额补贴3500元,剖宫产限额补贴4000元,剖宫产伴其他手术3..怎么申报生育津贴?
答:女职工在生育后150日内或实行节育措施60日内,由用人单位填写《邢台市城镇职工生育津贴申报表》并持以下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1.本人社保卡复印件;2.符合政策内生育相关材料或生育二维码信息;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存活的提供相关资料;4.出院记录(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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