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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相关政策问答(二)

来源:尹村镇政府 时间:2021-11-22 字体:【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yczzf/1638776077254

6.2022年城乡居民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待遇?

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居民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待遇。补缴期内参保缴费的居民自税务部门费款上解之日起享受待遇。

7.对于缴费时无法查询到信息的人员,如何办理?

缴费时无法查询到人员信息,不能正常缴费的,应持身份证到原参保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信息查询,出现信息错误的应做相应的信息修改,完善后由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向税务部门进行推送,税务部门完成人员添加后再进行缴费。确实无法查询到之前的参保信息的,需要到医保部门进行人员新增处理。

8.2022年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省内无异地”政策,全面取消所有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在省内其他统筹区异地就医时,不再提高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

住院起付线:省内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正常备案省外医疗机构2500元。

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省内一级医疗机构为90%,二级医疗机构为80%,三级医疗机构为65%;正常备案跨省转外医疗机构为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额度为15万元。

省外就医未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的执行起付线3000元、40%的报销比例。

9.2022年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普通门诊(即门诊统筹待遇)报销比例是多少?

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0%,目录内中医药技术和中药饮片报销比例为80%,门诊统筹年封顶线为400元,其中村级最高支付限额为70元。家庭成员之间不可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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