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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批准

来源:尹村镇政府 时间:2021-10-26 字体:【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yczzf/1638501992223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批准

 

一、事项名称: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批准

二、下放方式:乡镇直接办结 

三、设定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四、受理条件: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经依法批准的村庄、集镇所在的街道总体规划;(二)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要求。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

备注

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申请书;

 

制式表格

建设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拟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申请人自备

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管理部门同意或居委会意见书

制式表格

 

六、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现场核查---审核---审批---办结发证

七、法定时限   14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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