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救助申请受理
来源:尹村镇政府 时间:2021-10-2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索引号:yczzf/1638501566832
教育救助申请受理
一、事项名称:教育救助申请受理
二、下放方式:延伸受理
三、设定依据:《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6年)第三十四条
四、受理条件:对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
五、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 | 备注 |
申请表 | |
相关证件材料(低保证、特困供养证等) | 申请人自备 |
一、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乡镇受理后后转县教育局——教育部门审核后落实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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