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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救助申请受理

来源:尹村镇政府 时间:2021-10-25 字体:【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索引号:yczzf/1638501566832

教育救助申请受理

一、事项名称:教育救助申请受理

二、下放方式:延伸受理

三、设定依据:《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6年)第三十四条

四、受理条件:对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

五、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

备注

申请表


相关证件材料(低保证、特困供养证等)

申请人自备

一、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乡镇受理后后转县教育局——教育部门审核后落实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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