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核
来源:尹村镇政府 时间:2021-10-2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yczzf/1638436401159
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核
一、事项名称: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核
二、办理方式:审核转报
三、设定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
四、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 | 备注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申请表 | |
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父母双方的(死亡证明或残疾证或失踪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六、办理程序
审核---受理---上传核对系统进行核查---转报
七、法定时限 30天
承诺时限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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