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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享受医疗保障申请受理

来源:尹村镇政府 时间:2021-10-20 字体:【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yczzf/1638258947034

优抚对象享受医疗保障申请受理

一、事项名称:优抚对象享受医疗保障申请受理

二、下放方式:延伸受理

三、设定依据: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清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河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清政【2009】5号

四、受理条件: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后申请报销、1-6级残疾军人门诊药费报销

五、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

备注

住院单据


药费单据

1-6级残疾军人

 



六、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报销费用发放

七、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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