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生育登记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来源:尹村镇政府 时间:2021-09-0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yczzf/1630653869187
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
一、事项名称: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
二、下放方式:乡镇直接办结
三、设定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四、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 | 备注 |
双方身份证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双方户口本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结婚证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一张合影照片(小二寸) | 申请人自备 |
注:再婚夫妻需提供所有婚史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 |
六、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发证
七、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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