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吊销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来源:交运局 时间:2025-10-14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索引号:lyxjtysj/1761218578376
关于吊销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营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之规定,隆尧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吊销以下违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同时证件失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相关货运经营者携带其被吊销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前往隆尧县牛桥联合治超站进行处理,逾期不来将进行强制吊销,并依法进行处罚。
序号 | 牌照号 | 营运证号 | 发证日期 | 经营者名称 | 违法时间及次数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
1 |
冀E554A挂 |
130525036460 |
2024.10.16 |
徐连月 |
2025.1.17 |
2025.7.10 |
2025.9.20 |
隆尧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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