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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5-24 字体:【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索引号:lyxnyj/1684980170762

隆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的通知

 

乡镇

为规范我县家庭农场的发展,提升家庭农场的经营和管理水平,高质量发展我县家庭农场,决定开展申报2023年度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现就申报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名额

2022年6月30日前在审批部门以“**家庭农场”名称注册并经隆尧县农业农村局认定的种植、养殖、种养结合等各类家庭农场均可申报。以2022年二季度末在审批部门注册并经县农业农村局认定的家庭农场数量为依据,符合条件的都可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从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产生。

二、创建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521前)

乡镇认真组织对家庭农场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名录,从中确定符合条件的创建对象。

(二)推荐阶段(529日前

乡镇按照邢台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管理及监测办法的通知规范建设标准,进行有针对性指导,认真筛选,确定推荐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并于529日前乡镇以政府盖章文件上报推荐名单和家庭农场上报申报材料纸质版4份和电子版申报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材料及程序按照《邢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及监测办法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参评。

(三)县审核上报阶段

农业农村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申报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

三、落实工作责任

乡镇要按照谁上报、谁推荐、谁负责的要求,确实,把好质量关,对申报家庭农场严格审查,所申报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符合耕地非粮化等相关农业政策,要实地考察,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

四、实行动态监测

乡镇对所属省和市、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进行动态监测,每年评定一次,对监测不合格的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上报省农业厅、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上报农业农村局,取消其示范性家庭农场资格。       

       

隆尧县农业农村局

2023520

隆尧县2023年度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通知.pdf

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及监测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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