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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价格行为的通告

来源: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2-12-08 字体:【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索引号:lyxzjj/1672044328710

各药品经营单位:

    药品与群众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价格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不良经营者恶意涨价、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各经营者要遵循公开、公平、诚信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各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

    四、各经营者应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药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依法查处以下价格违法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四)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五)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六、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全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药品价格开展监督,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电话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0319-6690655、6681558。

隆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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