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行政事业性目录清单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10-2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索引号:lyxzhujj/1670145272820
| 隆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行政事业性目录清单 |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征收方式 | 收费主体 | 计费单位 | 收费范围 | 收费对象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减免规定 |
| 1 | 污水处理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隆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立方米 | 县城、东方食品城内居民及企事业单位 | 县城、东方食品城内居民及企事业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隆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尧县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隆政发【2017】8号) | 居民用水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1.2元/立方米 | 缓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共2022年第29号 |
| 监督举报电话:住建局 0319-6693030 、财政局0319-66656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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