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实行海河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来源: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4-3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索引号:lyxnyj/1652060852211
隆尧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实行海河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规定,切实做好我县禁渔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域。隆尧县境内所有的自然水域,包括各河流的干、支流,均属于禁渔区。
二、禁渔日期。2022年5月16日12时至2022年7月31日12时。
三、禁渔作业类型。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四、管理及要求。相关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我县禁渔期有关规定,禁渔期间,我局与各乡镇政府共同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派出工作人员。执法人员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禁渔期内的各类违法捕捞活动。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举报电话:6692421
隆尧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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