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来源: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1-07-16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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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尧县医疗保障局文件
隆医保通〔2021〕4号
隆尧县医疗保障局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各股、中心: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县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医疗保障部门职能,切实解决一批医疗保障领域存在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党史同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结合起来,聚焦医疗保障领域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一批医疗保障领域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推动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举措
(一)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拨付专项预付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周转金和预付金;将2020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中治疗新冠肺炎药品,在突发疫情期间按规定使用的,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全力保障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明确新冠疫苗预算专项资金额度,按要求及时上解;及时结算接种费用。加大防治新冠肺炎药品价格监测力度,动态调整监测品种。继续采取线上办、延期办、延长办等灵活多样的服务手段,确保疫情期间医保服务不间断。(牵头领导:马林;责任股室:基金和医药服务监管股、职工医保中心、居民医保中心)
(二)做好全民参保工作。确保2021年参保工作结束前,参保率达到95%以上,让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牵头领导:马林;责任股室:职工医保中心、居民医保中心、医保信息中心)
(三)扎实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成果。跟踪落实好各项医保扶贫政策。按照省、市、县要求继续落实乡村振兴有关政策,下大力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确保应保尽保。(牵头领导:白海山;责任股室:医保信息中心)
(四)持续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落实落地工作。大力推进国家组织“4+7”第一批第三个周期、第二批第二个周期、第三批、第四批、即将落地的第五批药品、冠脉支架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认真做好省组织“两病”“三明联盟”、京津“3+N”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积极参加京津冀人工晶体和冠脉扩张球囊联合带量采购、十二省(市、区)骨科创伤类带量采购、京津冀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试剂联合采购,落实省组织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类和静脉留置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以及国家和省组织的其他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及时落实结余资金留用政策。(牵头领导:马林;责任股室:基金和医药服务监管股)
(五)建立健全严密有力的监管制度。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扎实开展“基金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分类分组对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和稽核人员、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有关人员开展培训。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深入开展欺诈骗保专项排查整治,通过日常监管、现场检查、飞行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实现以经办稽核为主的现场检查全覆盖和以行政检查为主的抽查范围全覆盖。三是深入开展欺诈骗保存量问题清零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对2020年经办机构内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四是全面推行智能化监管,提升监管质量和水平。(牵头领导:马林;责任股室:基金和医药服务监管股)
(六)做强做优长期护理保险。制定《隆尧县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统一的定点服务机构准入标准、监督考核办法和动态调整机制。从统一筹资标准、强化监督考核、开展星级评定和研发长期护理保险费用结算、实时监控平台等方面,完善制度体系,推进县域间失能等级评定结果互认、定点互认,方便参保人员跨县域正常享受待遇。建立严格的定点机构考核和退出机制,定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强制退出。(牵头领导:马林;责任股室:医疗救助和长护险中心)
(七)大力推行医保电子凭证。建立覆盖25家定点医院和52家定点药店的医保电子支付网络,在看病、取药过程中只需扫码进行医保身份确认,即可完成医保支付,实现“一分钟结算”。(牵头领导:董海涛;责任股室:居民医保中心、职工医保中心)
(八)积极推进门(特)病网上申报和异地就医网上备案。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在全市推行门诊慢性或特殊疾病网上随时申报、医疗机构评审认定新模式。积极完善窗口、电话传真、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异地就医备案方式,备案成功即可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对于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四类人员”,直接备案到城市,备案城市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实现直接结算。对癌症放化疗、肝肾移植术后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简化手续,一次备案,一年有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达到90%以上。(牵头领导:董海涛、马林;责任股室:职工医保中心、居民医保中心、医保大厅)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总支。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挂帅,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亲自抓、全面抓、长期抓。各牵头股室主管局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研究谋划、亲自组织推动、亲自协调解决问题、亲自督导任务落实;各责任股室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目标。
(二)坚持统筹推进。将所承担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与股室年初确定的任务目标相结合,根据“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调整年初工作计划,做到“水涨船高”;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当前正在推进的重大改革和重点工作相结合,整合力量,统筹推进。
(三)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高标准、重效果,严格落实方案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要深入基层,了解群众需求,积极担当作为,切实把好事实事办到参保群众心坎上。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显示屏等载体工具,宣传措施成果;要与媒体建立深度合作,生动展现我局党员干部用情用心用力为民办实事的精神风貌;及时总结和推广实践活动中形成的鲜活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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