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等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 ?知
来源: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1-07-0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ylbzj/1646019226540
隆尧县医疗保障局文件
隆医保通〔2021〕3号
隆尧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等有关规定的通知》的
通 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等有关规定的通知》(邢医保字[2021]2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做好服务管理,制定门诊慢(特)病认定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压实责任,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和时限进行;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汇总认定审批情况,报县医保局,并由专人负责认定材料等整理、保存;经办机构将定期进行检查、审核,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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