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唐尧圣地 李氏故里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县政府文件  >  隆政发

隆政发〔2020〕12号 隆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尧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20-09-30 字体:【  

体裁分类:隆政发    索引号:zfb/1710490306285



 

 

 

隆政202012

 

 

隆尧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隆尧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食品城县政府各部门:

《隆尧县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尧县人民政府

                 2020930

 

 

 

 

 

 

 

隆尧县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健全完善抗震救灾工作机制,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地震应急预案》《邢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邢台市地震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隆尧县行政区域内、毗邻县发生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

  因地震灾害引发火灾、地质灾害和铁路、电网、油汽管网、等重要设施损毁、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突发事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开展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坚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至上,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军地联动、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应急工作机制,实行领导、部门责任制。 

地震应急分为四级响应。级(特别重大)、级(重大)、较大级响应时,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接受上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挥和协调;一般级响应在上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挥和协调下,由县政府组织实施。

地震应急坚持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武部、武警部队和消防救援大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地震灾害发生后,乡(镇)政府和县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自动开展前期处置工作。

当预案执行中与实际地震应急处置需求情况不一致时,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

(五)预案体系。隆尧县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由隆尧县地震应急预案、隆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工作细则以及各成员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等组成。

二、组织体系

    县政府是我县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是我县常设的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实施全县抗震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灾害发生后,经县政府批准,启动隆尧县地震应急预案,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和实施全县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支持灾区所在乡(镇)的抗震救灾工作。

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县政府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府分管公安工作领导、县人民武装部主要领导。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委统战部、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公司、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隆尧县分局、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的负责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或减少有关部门和单位。

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县人民武装部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军队系统日常协调工作。

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领导全县抗震救灾工作。

2)调查和掌握震情、灾情、社情、民情及发展趋势。

3)启动应急响应、宣布地震灾区进入应急期、确定响应级别。

  (4)组织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与抗震救灾宣传,实施舆情管控。

  (5)派遣成立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6)根据灾情派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对受灾人员实施紧急救援。

7)指挥协调现役、预备役、武警部队、民兵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

8派遣专业救援队,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风险点进行抢修和处置,派遣工程抢险抢修专业队伍,对各类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进行抢险抢修

9)派遣现场地震监测人员,加强现场地震监测。

  (10)派遣医疗卫生救援队,开展伤员救治及遇难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11)组织和指挥受灾群众安置。决定调运救灾物资,保障各类生活物资供应。

  (12)核实灾情,决定下拨抗震救灾资金。

  (13)组织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的乡(镇)政府对灾区实施紧急支援。

  (14)决定实施重点目标保护和交通管制等强制措施。

  (15)根据受灾情况,请求市政府或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派遣地震紧急救援队,协调省、市有关单位进行对口支援,申请救灾物资援助。

16)建议县政府向灾区发出慰问电,派出慰问团等。

17)执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任务。

3.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负责承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运转;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运转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负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抗震救灾工作进度的汇总、报告、通报;组织开展日常应急检查,指导各单位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

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4.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制定本工作组工作细则。

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序号

工作组

牵头

部门

参加部门

主要职责

1

综合协调组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县公安局

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

县委统战部

县红十字会等

协助指挥长组织实施抗震救灾行动。汇总收集震情、灾情信息,研判灾区受灾程度;负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抗震救灾工作进度的汇总、报告、通报;承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运转;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运转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负责组织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安排县外救援队伍的接待工作。

2

辅助决策组

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和工信局、县住建局、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县人武部等单位和有关专家

负责监视震情发展,做好震情速报、通报和趋势研判工作;利用多种技术手段对地震灾情进行快速评估;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建构筑物破坏、人员伤亡、地震社会影响和地震地质灾害等调查,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评估;加强气象监测,做好灾区气象预警;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警,一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疏散群众;派出有关专家,为抢险救援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提供国(境)内外抗震救灾新技术、新装备、新成果运用方案和建议;组织调动民兵迅速对灾区情况进行勘查收集。

 

3

搜索救援组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委统战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县、武警中队、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红十字会等

对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进行搜索和救治。制定应急救援行动计划,调配救援和医疗队伍及装备,分配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搜索救援被困群众;协调国(境)内外和有关单位在我县的救援行动;协调志愿者参与救援行动;对伤病员进行救治、心理干预和转移护送;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清理灾区现场。

4

抢险抢修组

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公司等

负责公共设施抢修和次生灾害抢险。组织道路、桥梁、轨道、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的抢修;清除路障、疏通主要交通干道;对危险建筑物、水利设施实施工程排险;组织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和设施采取紧急防护措施;负责地震引发的火灾、地质灾害、矿区坍塌滑坡、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次生灾害的抢险救援。

5

群众安置组

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县委统战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科技和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邢台市生态环境局隆尧县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化育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人防办、县供销杜、团县委、县红十字会等

负责灾区物资供应和群众安置。制定并实施资金物资安全保障方案,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做好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保障救灾所需的燃料、帐篷、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和救援人员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启动应急避难场所,指导当地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接受、发放国(境)内外捐赠的救灾物资和资金;负责抗震救灾款物的管理;组织募捐活动和志愿者工作;做好灾区受灾的国(境)外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

6

安全保卫组

县公安局

县武警中队

县委网信办、县司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武部等

负责灾区重点目标的保卫,维持社会秩序稳定。对灾区重要目标、重点设施、重大工程加强安全警戒,维护社会治安;严厉打击趁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财,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震灾害保险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依法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7

交通运输组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负责抢险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的运送。拟定救援队伍、设备和物资运送方案;负责受灾群众和伤病员的紧急转移;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统一协调公路、铁路等力量参与抢险救援;紧急征用社会运输力量,保证抢险救援的人员、设备和物资运输需要。

8

通信电力保障组

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移动隆尧分公司、联通隆尧分公司、电信隆尧分公司、铁塔隆尧分公司、隆尧供电公司等

为灾区群众和救援指挥工作提供应急通信和电力保障。抢修损毁的通信和电力设施,恢复灾区通信和电力供应;架设应急通信和电力设备,为灾区群众、救援人员和现场指挥机构提供通信和电力保障;架设卫星电话,了解灾区情况;综合运用电力、通信信号热力图等手段进行震情辅助研判。

9

新闻宣传组

县委宣传部

县委统战部、县委网信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县融媒体中心等

及时准确发布抗震救灾信息。组织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国(境)内外舆论;适时组织安排境内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10

恢复重建组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县教育局、县科技和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县供电公司等

指导协助灾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指导受灾的工商农牧渔等产业恢复生产经营能力;组织指导灾区学生复课,帮助灾区群众恢复正常生活秩序;监测分析研判灾区物价情况,采取紧急干预措施,稳定灾区市场价格;应急期结束后指导灾区乡(镇)政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二)乡(镇)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

各乡、镇政府根据本级地震应急预案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和协调当地抗震救灾工作。组织力量实施先期应急处置,贯彻落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配合和协助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救援行动。

三、事件及响应分级

本预案将地震事件分为两大类: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

(一)地震灾害事件

地震灾害事件是指发生在我县或我县周边邻近地区且影响和波及我县的地震,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震事件,按其破坏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县区域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2.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7.0级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6.0级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3.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6.0级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5.0级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5.0级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重大影响的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二)其他地震事件

其他地震事件主要包括:临震应急事件、有感地震事件、地震谣传事件和邻区地震灾害事件。

1.临震应急事件。是指当国务院、省政府发布涉及我县短临地震预报(指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后,全县各级政府进入临震应急状态的地震应急事件。

2.有感地震事件。是指发生在我县4.0级以下或邻区发生地震对我县造成度以下影响,群众震感明显,虽未造成建筑破坏但却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事件。

3.地震谣传事件。是指我县或周边地区出现广泛的地震谣言,对我县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明显影响的谣传事件。

4.邻区地震灾害事件。是指在我县周边邻近地区发生了破坏性地震,并对我县造成严重影响的地震灾害事件。

(三)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和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因灾死亡人数及灾害损失情况,按地震灾害分级标准,及时提高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当地震灾害造成的破坏十分严重,超出本县处置能力时,请求市委、市政府支援并接受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配合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织开展全县的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在省、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组织开展全县的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组织开展全县的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灾区地震应急工作。

四、监测报告

(一)地震监测预报。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县各类地震观测数据和宏观地震前兆异常信息。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对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采取有效防范和应对措施。

(二)震情速报。我县或周边县发生3.0级以上地震后,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要迅速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报告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等,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当县内发生3.0级以上地震后,需同时抄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

五、先期处置

地震灾害的先期处置指救灾部门在抗震救灾指挥部未下达救灾指令之前所开展的救援准备和应急处置行动。

1、破坏性地震灾害发生后,受灾区所在乡镇政府应立即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争取时间抢救生命,并及时将灾情信息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迅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震情要素。并对地震灾情进行快速预评估,及时报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本预案职责分工自动开展救灾队伍、物资、设备、车辆的准备,以最短的时间做好救援准备工作。县交通、通信、供电、供水、油气等生命线工程管理部门应立即修复受损工程设施,优先为抗震救灾力量和物资提供各方面保障。消防、武警、县人民武装部、公安、发改、卫生等救灾部门立即组织救援力量和救灾物资运往灾区。

2、发生强有感地震后,震区所在乡镇政府要迅速组织相关村镇开展震情、民情调查,并及时上报县政府,同时报送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等县有关部门。

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第一时间派出现场工作队深入现场实地调查,做出科学、详实的调查报告上报县政府,并提出地震发展趋势意见。

六、应急启动

(一)Ⅰ级响应。

1.指挥部应急启动。地震速报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同时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向县政府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经县政府同意,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立即按照工作细则开展工作。

  2.指挥调度。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县级地震灾害级应急响应。主要工作是:

  (1)立即召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会议,由各乡(镇)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提出需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汇报本组掌握的灾情信息和已经开展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部署全县抗震救灾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2)县政府根据具体震情灾情宣布启动县地震灾害级响应(或调整响应级别),立即向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信息,并提出启动市地震灾害级应急响应的建议,待市启动市地震灾害Ⅰ级应急响应后,接受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3)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灾区,与各乡(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共同成立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4)通过定期报告、召开协调会等形式,及时调度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调整、分配工作任务,解决抗震救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指挥全县抗震救灾工作。

  (5)及时组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迅速、准确、持续向社会公布震情灾情,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6)收集汇总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各类需求,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或邻近县政府提出支援需求。

   3.处置措施。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根据灾情和抗震救灾需要,做好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1)灾情研判。综合协调组收集汇总各工作组了解到的灾情信息。通信电力保障组综合运用电力负荷、通信信号热力图等手段进行辅助判断。交通运输组汇总灾区铁路、公路、桥梁及相关视频监控等设备设施受损情况,辅助判断灾情。搜索救援组、抢险抢修组、辅助决策组运用快速评估系统、无人机等远程侦查手段,对灾区受灾情况进行侦查。

  (2)搜救人员。搜索救援组派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矿山和危化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调配大型机械设备、破拆顶升工具、生命探测仪等专业救援装备,赶赴灾区开展生命搜救工作。各乡(镇)政府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3)医疗救援。搜索救援组组织应急医疗队伍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4)群众安置。群众安置组组织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筹调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宿等问题;在受灾社区、村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会同交通运输组转运伤员和灾民,运送投放应急物资;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恢复重建组协调未受灾地区生产灾区急需物资;对灾区物价进行监测,采取必要的干预手段,稳定灾区物价。

  (5)应急通信。通信电力保障组联合综合协调组、搜索救援组、抢险抢修组和各乡(镇)政府提供救援人员和县抗震救灾指挥系统所需各类应急指挥车辆、应急通信设备和应急发电设备,搭建应急通信网络。

  (6)应急运输。交通运输组对灾区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保证通往灾区道路畅通;协调救援队伍、救援物资、医疗人员、受灾群众、危重伤员等运输车辆有序通行;综合调配运力,优先保障救援队伍、救援设备、医疗救护力量及时运往灾区,协助各工作组运输必要的人员和物资。

  (7)卫生防疫。群众安置组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等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制度。

  (8)社会治安。安全保卫组依法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编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9)震情监测、烈度评定与损失评估。辅助决策组实时跟踪地震余震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和地震宏观微观异常现象,开展发震构造调查,对震区及全县震情形势进行研判;通过开展地震烈度、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进行烈度评定;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0)基础设施抢修。抢险抢修组、通信电力保障组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机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应急工作需要。

  (11)生产生活恢复。恢复重建组指导受灾工商农牧渔等产业采取措施减少灾害影响,组织灾区企业恢复生产;帮助灾区恢复正常的生活用水、用电、用气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组织灾区群众复工、学生复课。群众安置组组织灾区所在乡(镇)政府按有关规定实施灾害救助。

  (12)社会动员。群众安置组明确专门的单位或人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工作。综合协调组协调非灾区乡(镇)政府,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

  (13)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新闻宣传组按照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根据新闻发布有关应急预案有序做好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以及后续新闻报道工作;根据网络舆情突发事件有关应急预案做好舆情监管工作。

  (14)涉外事务管理。综合协调组和群众安置组加强涉外事务管理,妥善安置受灾的国(境)外人员,及时向县有关部门汇报相关情况。新闻宣传组适时组织安排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搜索救援组协调安排国外救援队救援行动,分配救援任务,做好相关保障。群众安置组加强国(境)外救援物资的接受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

15)次生灾害防御。抢险抢修组、辅助决策组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加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和地质灾害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堤坝、闸站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人员转移;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军工科研重点设施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二)Ⅱ级响应。

1.指挥部应急启动。地震速报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同时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向县政府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经县政府同意,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立即按照工作细则开展工作。

  2.指挥调度。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县级地震灾害级应急响应。主要工作是:

  (1)立即召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会议,由各乡(镇)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提出需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汇报本组掌握的灾情信息和已经开展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部署全县抗震救灾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2)县政府根据具体震情灾情宣布启动县地震灾害级响应(或调整响应级别),立即向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信息,并提出启动市地震灾害级应急响应的建议,待市启动市地震灾害级应急响应后,接受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3)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灾区,与各乡(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共同成立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4)通过定期报告、召开协调会等形式,及时调度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调整、分配工作任务,解决抗震救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指挥全县抗震救灾工作。

  (5)及时组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迅速、准确、持续向社会公布震情灾情,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6)收集汇总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各类需求,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或邻近县政府提出支援需求。

   3.处置措施。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工作组根据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需要,采取级应急响应中的一项或多项处置措施

(三)Ⅲ级响应。

1.指挥部应急启动。地震速报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同时,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向县政府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经县政府同意,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立即按照工作细则开展工作。

  2.指挥调度。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县地震灾害级应急响应。主要工作是:

  (1)立即召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会议,由灾区所在乡(镇)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提出需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汇报本组掌握的灾情信息和已经开展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部署全县抗震救灾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2)县政府根据具体震情灾情宣布启动县地震灾害级响应(或调整响应级别),立即向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信息,并提出启动市地震灾害级应急响应的建议,待市启动市地震灾害级应急响应后,接受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3)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灾区,与灾区所在乡(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共同成立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4)通过定期报告、召开协调会等形式,及时调度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调整、分配工作任务,解决抗震救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指挥全县抗震救灾工作。

  (5)及时组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迅速、准确、持续向社会公布震情灾情,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6)收集汇总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各类需求,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或邻近市、县政府提出支援需求。

  3.处置措施。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工作组根据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需要,采取级应急响应中的一项或多项处置措施

(四)级响应

1.指挥部应急启动。地震速报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时,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向县政府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经县政府同意,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各工作组牵头单位,按照指挥长指示和灾区所在乡(镇)政府抗震救灾工作需求,协调相关力量进行对口支援。其他成员单位保持通信畅通,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2.指挥调度。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县地震灾害级应急响应。主要工作是:

1)县政府根据具体震情灾情宣布启动县地震灾害级响应(或调整响应级别),并在地震发生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信息和启动县地震灾害级应急响应情况。

2)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灾区,与灾区所在乡(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共同成立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3)根据收集汇总震情灾情和灾区所在乡(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开展情况和需求情况,指挥长根据灾区需求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口支援。

4)对可能产生次生灾害的重要目标进行紧急排查,划定警戒区域,采取管制、限制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5)对社情、舆情实行动态监测、核实,加强对涉震舆情的监管、引导,及时发现并消除负面影响。配合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开展舆情调查和新闻宣传工作。

6)协调解决灾区抗震救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必要时,请求市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3.处置措施。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工作组根据县领导安排部署和灾区所在乡(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的需求情况,采取级应急响应中的一项或多项处置措施。

七、应急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础设施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八、恢复重建

  (一)恢复重建规划。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省政府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决策部署,县政府配合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市政府决策部署,县政府配合市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地震灾区所在乡(镇)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二)恢复重建实施。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指导。

  九、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县政府依托驻县武警部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民兵等加强地震专业救援力量,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提升地震救援能力;应急管理(地震)、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给予相应技术支持。交通、电力、通信、医疗卫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地震灾害协同应对能力。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相应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应急管理(地震)局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等提供人才保障。各有关研究机构加强地震监测、地震预测、地震区划、应急处置、搜索与营救、建筑物抗震等方面的研究,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应急队伍资源及其组织方案表


先期处置队伍

第一支援梯队

第二支援梯队

搜索救援队伍

村镇和社区志愿者队伍、民兵

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县武警救援队、蓝天红十字救援队

邻近市、县地震救援队伍、上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工程抢险抢修队伍

当地抢险队伍

县专业抢险队伍

上级抢险队伍

次生灾害救援队伍

企业应急救援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

县特种救援队伍

上级特种救援队伍

医疗救护队伍

乡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村医

县医疗卫生救援队伍

上级和军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

地震现场应急队伍

乡、村应急队伍

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现场应急队伍

上级应急管理、地震部门现场应急队伍

(二)指挥平台保障。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负责县应急指挥中心系统的建设、维护、运行与技术更新;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和灾情速报网络,加强维护与管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信息畅通、反应迅速、技术系统运行正常;实现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重要成员单位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在市应急管理局的指导下建立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推动形成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应急指挥平台。

(三)物资与资金保障。

1.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储备抗震救灾物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

2.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征用社会物资和器材的,应及时进行登记,震后及时归还,如有损毁或无法归还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3.为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县财政对达到县级灾害应急响应、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乡(镇)给予适当支持。

  (四)避难场所保障。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统筹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布局,纳入城乡规划,提高建设标准,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试点建设,加大经费保障,配置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并组织疏散演练。

  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确保正常使用。

  (五)基础设施保障。县网信办及相关部门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卫星、短波等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备,确保至少有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畅通。

  县融媒体中心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供电公司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协调建立公路、铁路等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六)宣传、培训与演练。各级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和旅游、应急管理(地震)、广播电视、红十字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应急管理(地震)等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

  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应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会同当地武警、消防开展军地联合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十、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一)4.0级以下有感地震事件应急。县内发生4.0级以下有感地震时,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按照地震速报要求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续报有关情况。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按照县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做好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并将工作情况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并协助震区所在地乡(镇)政府进行处置。

(二)地震传言事件应急。县内出现地震传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事发乡(镇)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及时将地震谣传、误传事件报送县委、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县公安局根据情况派出专家分析传言起因,协助当地政府开展传言应对工作。

  (三)特殊时期应急戒备。在重大社会活动期间,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部署和加强震情值班、地震监测、震情会商等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十一、附则

  (一)各工作组细则编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和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内容,组织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和预案,并报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工作细则应包括领导机制、职责分工、响应程序、处置措施、保障计划、联络手册等内容。需制定的工作细则和牵头单位如下:

  隆尧县抗震救灾综合协调工作细则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隆尧县抗震救灾辅助决策工作细则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隆尧县抗震救灾搜索救援工作细则县消防救援大队

  隆尧县抗震救灾抢险抢修工作细则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隆尧县抗震救灾群众安置工作细则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隆尧县抗震救灾安全保卫工作细则县公安局

  隆尧县抗震救灾交通运输工作细则县交通运输局

  隆尧县抗震救灾通信电力保障工作细则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隆尧县抗震救灾新闻宣传工作细则县委宣传部

  隆尧县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细则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二)责任与奖惩。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监督检查。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河北省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管理办法》,对乡(镇)政府和县有关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预案管理与更新。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

  各乡(镇)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县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县直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责内容制定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报县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报所属行业部门和县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相关信息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