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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口镇人民政府涉企行政检查计划(2025年度)

来源:山口镇政府 时间:2025-04-30 字体:【  

山口镇人民政府涉企行政检查计划(2025年度)
序号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对象年度检查频次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检查类型
1山口镇人民政府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未在室内进行,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的行政处罚《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条辖区内车辆清洗、维修经营主体一年内不超过2次现场检查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室内进行,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一般检查
2山口镇人民政府对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烧的行政处罚《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2018年7月27日修订)第二十五条辖区内农业经营主体一年内不超过2次现场检查 农业经营主体是否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一般检查
3山口镇人民政府对未按照要求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行政处罚《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1999年11月29日公布)第十七条第(一)(二)(三)(四)(六)(七)(八)项辖区内经营清真食品的主体一年内不超过2次现场检查是否按照要求生产、经营清真食品一般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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