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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 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实施方案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3-10 字体:【  

隆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

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市双随机办关于印发《2025年邢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的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县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5年3月10日至6月30日

二、抽查范围

县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抽查比例

按县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5% 随机抽取

四、抽查实施部门

隆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

五、抽查内容

本次随机抽查依照市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随机抽查的企业实施如下部门联合检查: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检查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行为;2、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行为;3、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行为;4、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行为;5、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行为;6、房地产开发企业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行为;7、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行为;8、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行为;9、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行为;10、其他违反房地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市场监管部门。1、登记事项检查:①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③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④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⑤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⑦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⑧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2、公示信息检查:①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②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3、价格行为检查: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4、广告行为检查。

六、抽查程序

1.根据监督检查需要,从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选取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监督检查组。

2.检查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如实记录、核准,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3.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结果上传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共享平台,督促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

 

 

 

隆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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