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5-04-30 字体:【大 中 小】
隆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相关股室:
现将《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冀药监规[2025]6号)转发给你们,原《河北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情形》《河北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河北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情形》,《河北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河北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情形》《河北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同时废止,《河北省药品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隆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_1.pdf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_2.pdf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_3.pdf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_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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