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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稳就业方面政策解读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22-12-31 字体:【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zfb/1681185398820

一、社保惠企方面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市场主体(含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1年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市场主体,裁员率不髙于20%的。对符合条件市场主体,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2022年度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域内,釆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县(市、区),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保企业,以及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5行业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三、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四、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22类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养老保险可以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的费款,最迟在2022年12月征期内补缴到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可以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费款,最迟在2023年4月征期内补缴到位。已缴纳所属期为4月份费款的企业,缓缴月份可以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至2023年底前补缴。

二、就业创业方面

自主创业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凡是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创业项目,有一定自筹资金和合法稳定经营场所(除国家限定行业外),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信用记录良好、能落实担保措施的人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贷款期限3年;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2、合伙人员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贷款条件的十类人员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以按人均不超过22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130万元的规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3年,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3、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去产能失业人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的标准给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5、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高校生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6、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初次创办的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按照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7、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房租物业及水电费补贴

城镇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自主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创业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含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和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按符合条件人员入驻项目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企业吸纳

 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新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在300万元以内,期限2年。小微企业按照LPR-150BP标准承担部分利息(LPR人民币市场报价利率),其余利息由政府予以承担。

2、吸纳就业补贴

(1)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和招用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的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对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的企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业经营主体、扶贫工厂(车间)等用人单位,按照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就业援助

    1、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费部分。补贴期限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时间身份证年龄为准)。

2、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被用人单位吸纳,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费部分。补贴期限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时间身份证年龄为准)。

    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时间身份证年龄为准)。

 4、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

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时间身份证年龄为准)。

5、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

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岗位补贴。补贴期限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时间身份证年龄为准)。

6、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单位吸纳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为其办理意外伤害险,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间高校毕业生的基本生活补助原则上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财政全额保障单位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见习单位给予补贴;在其他单位见习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单位给予补贴。

7、求职补贴

    对毕业学年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本人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四)职业培训

1、技能培训

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以及不能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后,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试行)》,给予最高不超过2200元的补贴,急需紧缺工种最高补贴2500元。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

2、在岗培训

企业职工参加在岗培训后,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试行)》,给予最高不超过2200元的补贴,急需紧缺工种最高补贴2500元。

3、创业培训

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以及不能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后,培训合格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按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创业的,按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1200元。

4、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后,培训合格并取得中级工、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6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

5、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学年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冀价行费[2018]86号文件或河北省物价局备案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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